关于缴交2009-2010学年学杂费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了做好2009—2010学年学杂费的收取工作,避免携带现金不安全及交费拥挤的麻烦,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办理缴费手续:
一、持有由学校统一办理农业银行卡(折)或将原有本地农业银行卡进行登记的同学可将款项存到卡(折)里,开学时再由农业银行统一代扣,划到学院帐户。
二、广西区内的同学可在开学前一周到家庭所在地的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储蓄网点缴费,只要报上学校代码及学号即可交费(广西师范学院的学校代码为:农业银行019656,中国银行12000007)。
三、可以通过农业银行、中国银行的网上银行、自助终端等方式进行交费。
为了使学费统计工作更加精确、快速,避免数据错误,开学时段暂停在财务处进行刷卡交费,同学们可到明秀校区大门附近的农业银行、中国银行网点办理交费手续。
专科生按上学年的收费标准缴费,实行学分制学生的学费仍暂按学年进行预收,师范生2200元/人.年,非师范生3200元/人.年,艺术类音乐学专业7000元/人.年,艺术类美术学专业7300元/人.年,毕业时再按实际所修学分进行结算,多退少补。
由于下学期部分宿舍进行调整, 4人/间的宿舍按1200元/年,其他宿舍暂按800元/年的标准收费,待调整完毕后再按实际情况多退少补。
为了保证同学们资金的安全及各项补助的发放,在学校统一办理农业银行卡的同学,如果不慎丢失农业银行卡,请及时持身份证到农业银行兴行分理处注销旧卡,办理新卡,并将新的卡号报到学院财务处。(农业银行兴行分理处地址:友爱中华路口)
财 务 处
二00九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