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毕业班:
现根据学校学工处评选优秀毕业生精神,根据【2005】80号《广西师范学院本专科生先进个人奖励办法》评选广西师范学院2010届优秀毕业生,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班严格按程序和时间规定进行:
一、评选条件(同时具备):
(1)思想品德测评成绩优秀,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行政处分;
(2)在校期间学习成绩符合《广西师范学院授予学士学位工作细则》有关规定。
(3)本科四年毕业生不同学年累计至少有3次获得校级以上奖项(有2次者亦可申请)。这些奖项指:“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团干”、 “优秀团员”、“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中的一项,其他奖项不计入其中。
(4)优秀毕业生名额为毕业生总数的15%。
二、时间安排
请符合条件的同学于2010年1月21日下午5:30前将申请书,在校期间成绩单复印件(用铅笔写上排名),相关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英语过级证书、计算机证书),填写广西师范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并提交一份电子版)交到学生工作办陈老师处,过期不予办理。
三、表格下载:到政法网下载《广西师范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3044永利官网vip学生工作办
二0一0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