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
根据《广西师范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文件精神,将在我院展开有关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具体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 具体奖励名额和奖励标准
1、 名额:2人;
2、 具体奖金:8000元/人;
3、 奖金于年底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
二、 参评条件
1、 获得广西师范学院正式学籍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科在校生;
2、 参评当年获得校级或校级以上三好学生,期末考试成绩排名位居班级前8%;
3、 通过英语四级考试,计算机基础课程要求通过全国高等学校计算机二级(含二级)以上等级考试;
4、 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学生干部优先考虑。
三、 评选程序:
1、 符合参评条件的学生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于11月1日下午4点前投到学生会勤工部信箱,字数不少于800字.在外实习的将申请书和申请表发到陈老师邮箱huny@gxtc.edu.cn,申请表请到学校资助中心下载:http://www2.gxtc.edu.cn/zzzx/);
2、 经系院评审小组进行初评后,择优推荐出获奖候选人报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 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呈院领导研究审定后将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自治区教育厅。
法商学院
二OO七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