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了加强对学生的励志、感恩和诚信教育,宣扬贫困生通过资助政策成长成才的先进事迹,展现我校受助学子积极向上、立志成才的精神风貌,激励更多贫困生在国家助学政策帮助下发奋图强,学校决定开展第八届“国家资助 励志青春”征文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文范围
我校在校生中曾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区人民政府奖学金、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捐助设立的奖助学金及获助学贷款(含校园地、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
二、征文要求
(一)征文主题:围绕“国家资助 励志青春”主题撰写,题目自定,与主题不能相同。
(二)征文内容:要求内容真实,思想积极、感情真挚,文风平实,突出人物个性和特色。体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畏困难、自立自强、发愤学习、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
(三)文体要求:记叙文、议论文、散文等均可。篇幅限于4000字以内。
(四)格式要求(纸质版、电子版同):
1.页面设置:纸张为 A4;页边距:上下左右均为2厘米。
2.打印格式:正标题小二黑体加粗,副标题小三黑体,一级标题小三黑体,二级标题四号宋体加粗,正文四号宋体;字符间距:标准;行距:全文行距1.25倍。
3.作品务必在第一页左上部分注明:二级学院名称、年级、学号、作者姓名、个人手机号。
三、奖项设置
设特等奖3篇、一等奖25篇、二等奖50篇、三等奖90篇,优秀奖若干篇。学校颁发证书,并给予特等奖至三等奖作品的作者一定物质奖励。
四、评选活动步骤
(一)各二级学院学工办收集本学院参赛征文,进行初评。各二级学院遴选8-10篇征文参赛,并按推荐顺序填写《广西师范学院第八届“国家资助 励志青春”优秀征文推荐登记表》,将初评推荐的参赛征文及《推荐登记表》纸质材料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推荐参赛征文的电子文本命名格式为“二级学院名称+学生姓名+征文题目”。荐参赛征文和《推荐登记表》的电子文本压缩打包后,发至广西师范学院资助热线QQ邮箱(1728877058@qq.com)。
1.报送材料地点:
明秀校区 培训楼3楼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服务大厅
长岗校区 行政办公楼1楼学生工作处办公室
五合校区 学生宿舍3栋319室
2.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28日(星期一)下午下班前。
(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二次评审。经评审确定第八届“国家资助 励志青春”征文比赛各奖项作品,报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审定后公布。同时,选送其中若干篇优秀作品参加全区高校“国家资助 励志青春”征文比赛。
(三)本次征文比赛的获奖优秀作品将在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上公布。
望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广泛宣传,积极推荐。
附件:1.广西师范学院第八届“国家资助 励志青春”征文比赛优秀征文推荐登记表
2.征文格式样稿
广西师范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