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了加大国家资助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展现并广泛宣传我校大学生中品学兼优、自强不息的优秀学生先进事迹,进一步做好我校资助育人工作,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学校决定编印《2014年奖助学金优秀学生风采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强化资助育人功能,激发正能量
各二级学院应紧紧把握青年学生思维、沟通、表达方式的特点,在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充分发挥新媒体的思想引导、感化教育作用,以生动、活泼的形式展示同学们身边值得学习的优秀榜样,通过他们的事迹激发同学们的正能量,在潜移默化中进行诚信、励志教育。为了做好优秀学生宣传工作,请各二级学院调查了解本学院2014年获奖受助学生在校综合表现,报送优秀学生先进事迹材料。
二、需报送先进事迹的奖助学金优秀学生范围及人数
(一)2013-2014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全体获奖学生21人;
(二)2013-2014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代表,各二级学院学工办推荐2名学生,共42人;
(三)2014-2015学年度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全体学生83人;
(四)2014-2015学年度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代表,各二级学院学工办推荐2名学生,共42人;
(五)孝廉奖学金全体在校学生23人,由各文科学院报送材料。
三、报送材料要求和时间
(一)需报送的材料及要求
1.请填写《2014年奖助学金优秀学生风采录》和《2014年奖助学金优秀学生名单表》,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每位优秀学生的风采录电子文本以“二级学院名称+奖项+学生姓名+风采录”命名。
2.提交推荐的优秀学生近期学习或生活相片一张,全身照,只需电子版,要求格式为jpg,图片高为1200像素,宽为900像素,电子照片统一命名为“二级学院名称+奖项+学生姓名+照片”。
3.每位优秀学生风采录、近期照片电子版统一放一个文件夹内,与优秀学生名单表的电子文本一并打包后,以“二级学院名称+优秀学生先进事迹”命名,通过电邮发到广西师范学院资助热线QQ邮箱(1728877058@qq.com)。
(二)报送材料地点
1.明秀校区:培训楼3楼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服务大厅
2.长岗校区:行政楼1楼学生工作处办公室
3.五合校区:学生宿舍3栋319室
(三)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27日(星期一)下午下班前。
广西师范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